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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招标公告【招标信息预告】GGPC-[2008]208广州城市职业学院南校区物业管理采购项目
 2008-06-13 17:02
 

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招标信息预告

 

    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广州城市职业学院的委托,拟就广州城市职业学院南校区物业管理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就采购标准是否具有倾向性、歧视性征集潜在供应商意见,欢迎广大供应商对本项目提出公正、合理的意见。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数量、内容、服务时间要求

(一)项目名称:广州城市职业学院南校区物业管理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GGPC-[2008]208

(三)数量:1

(四)最高限价:人民币415万元(3年服务费)

(五)招标项目的内容:房屋主体的维护和保养、设备设施的管理、校园内的保安管理、环卫清洁卫生管理、绿化管理(详见附件:广州城市职业学院南校区物业管理服务招标需求)。

(六)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3年(自2008825日至2011824日)。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独立法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企业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

(二)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同等及以上资格认证;

(三)投标人必须具备符合取得“内部保安组织许可证”的条件,若中标则必须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申请取得区级以上公安机关颁发的“内部保安组织许可证”。

 

三、递交意见时间、地点及须提交的资料:

1、递交时间:2008616日至2008620日(办公时间内)

2、递交地点: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一楼采购部办公室

3、递交的方式:必须以书面形式递交

4、递交意见的内容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最高限价、服务要求等方面的具体意见,并请注明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联系人以及联系方式。

5、本中心对提交的意见恕不答复,对其中公正、合理的意见予以采纳。有关本项目进一步的信息请留意本中心网站公告。

 

四、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州城市职业学院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广园中路248

联系人:杨小姐

联系电话:86383363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称: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广州市恒福路242号金丽楼首层(永泰路路口)邮编:510095

网址: www.gzgp.org

采购项目联系:020-83581634  褚卓慧传真电话:020-83581722-323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00(周一下午为政治、业务学习时间,不对外办公)

 

 

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00八年六月十三日

 

附件: 广州城市职业学院南校区物业管理服务招标需求

一、项目概况

广州城市职业学院(广园南校区)占地面积约930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02826.25平方米。

委托管理范围:广园南校区内的均属委托管理范围。

 

二、物业管理项目范围

管理面积

1.1  本项目公开招标管理的校园面积约930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02826.25平方米,其中:教学用房面积约20160平方米,行政办公用房面积约26402平方米,学生宿舍面积约15794平方米。图书馆面积约6975平方米。

1.2  绿化面积约8000平方米。

 

管理部位

2.1  课室(含多媒体、计算机室、语言实验室及其他实验室)、礼堂、会议室、其他辅助用房等。

2.2  学院内道路、室内外球场、操场、停车场、宣传栏、大堂、休息室、电梯间、洗手间、茶水间、楼梯、天台、走廊及其它公共场所等。

2.3  设施设备

2.3.1  供水系统为埋入地下8寸的供水管道,直供水系统一套,教学楼、办公楼配有水泵6台。

2.3.2  学生宿舍配有 7台热能热泵供热水系统;

2.3.3  15站式、29站式、36站式电梯;

2.3.4  化粪池30个,容积约290立方米;

2.3.5  天面水池3个,容积约300立方米;

2.3.6  首层低位水池2个,容积约250立方米;

2.3.7  视频监控系统1套,包括:显示器、硬盘录像及主机、摄像镜头75个等;

2.3.8  伸缩式电动门2个(正门、东门各一个);

2.3.9  防盗报警系统1套;

2.3.10 室外消防栓6个;

2.3.11 室内消防栓132个;

 

三、物业管理项目内容

房屋主体的维护和报修

1.1 房屋主体外立面的巡查维护保养及维修;

1.2 公共地方的天、地、墙面土建及房屋结构的巡查维护保养及报修。

 

2设备设施的管理

2.1 供配电设备的运行维护和维修;

2.2 供水设备设施的维护和维修;
2.3
电梯设备的运行报修;

2.4 通讯及其他弱电设备的运行报修;

2.5 消防设备的运行维护;

2.6 学院内广场、道路的维护和报修;

2.7 学院内的给水系统管道(含热水系统)、生活水池的维护和维修;

2.8 学院内的排水系统(含雨水、污水)管道的维护和维修;

2.9 交通管理设施的维护和维修;

2.10 消防设施、监控系统的运行维护和监管;

2.11 公共场所的设施(包括宣传栏等)的维护和维修。

 

3学院内的保安管理

3.1治安管理;
3.2
交通管理;
3.3
消防管理。

 

4环境清洁卫生管理

4.1  本项目管理范围部位的清洁;

4.2  学院内楼宇公共地方的天、地、墙(包括楼宇外墙立面)的清洁;

4.3  学院内各类水池的清洁;

4.4  学院内化粪池的清疏;

4.5  学院内公共地方大理石地面、墙面的打腊;

4.6  学院内公共场所的公用设施的清洁;(学生宿舍、图书楼公共卫生除外)。

4.7  电梯轿厢内的清洁;
4.8 
各设备间的清洁;

4.9  学院内所有垃圾的清运。

 

绿化管理
5.1
公共地方园林花卉的管理、养护、补种。

 

6 学生宿舍管理

6.1 学生宿舍治安和消防管理;

6.2 学生宿舍公共(室内外水电供应)设施的维护和维修。

 

四、物业管理项目要求

1 房屋主体的维护和保养

1.1 房屋主体的外立面、公共地方的天、地、墙面土建部分及房屋结构每月巡查一次,查看是否有灰石脱落、墙体有否裂纹,并做好巡查记录。

1.2 每周查看一次门窗、玻璃等,查看是否原好,并做好巡查记录。

1.3 根据巡查结果,需要维修,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或需要更新改造的,及时编制维修、更新改造计划向学院提出报告与建议。

1.4 单项维修人工费用在200元(含200元,以下所列数额均含本数)以下由中标单位负责维修,200 元以上的,中标单位须列维修清单及维修计划给学院审核,由学院决定由中标单位或其他单位负责维修,其费用由学院负责。

 

设施设备的养护及运行管理工作

2.1  保障日常供水供电系统的正常运行(不含高压、变配电、发电)。

2.2  对供电线路、供水管道、水池负责日常维修保养;需更换零部件的维修,由学院负责提供材料,中标单位负责安装及维修。

2.3  单项维修人工费用在 200 元以下由中标单位负责维修,200 元以上的,中标单位须列维修清单及维修计划给学院审核,由学院决定由中标单位或其他单位负责维修,其费用由学院负责。

2.4  水电维护须设有专人负责,实行24小时值班,并制订水电维护人员的管理规定及岗位职责。

2.5  中标单位每月负责抄校园范围内的水、电表度数,代收水、电费及水电费充值卡充值工作(充值用电脑设备由中标单位自行配置),并于下月10日前将上月所收的费用上缴学院。

2.6  中标单位对学院7套热能热泵热水系统及学生宿舍的热水系统的日常保养、维修。如该系统出现较大的故障,应报生产厂商维修,费用由学院另付。

2.7  中标单位负责电梯的日常保洁,及电梯故障报修工作。电梯保养由电梯维修工程公司负责,费用由学院另付。

2.8  中标单位负责检查维修校园内用水、电设施,及时将未关电源或水龙头关闭。

2.9  中标单位负责检查保养报修直供水设备。

2.10  负责校内房屋及建筑物、公共配套设施的维修及管理(同按4.2.3点执行)。

2.11  负责校内房屋门窗、课桌椅、黑板、教坛、防盗网、配套家具的日常维修及保养。

2.12  中标人要有熟练、专职、有上岗证及资格证的专业工程技术人员,负责区域内各建筑物的维护保养,给排水系统、照明系统、监控系统等设备系统的运行维护、监管工作,确保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

2.13  对电梯、网络、监控、空调等专业设备,招标人将聘请专业公司承包维修、养护工作,中标人要制定措施指定专人做好专业公司的监管、协调工作,明确分工及责任。

2.14  中标人在维修保养项目中属正常的维修、保养更新或使用的消耗,不属中标人人为事故破坏,报学院审批后,由学院支付零部件、物料费用。

 

保安工作

3.1  保安队总人数(不含宿舍管理员)应不少于28人,其主要工作任务是对学院正门、东门、监控室和院内等施行24小时三班制值班、巡逻的安全保卫。重点要害部位如办公楼、教学部系办公楼、教学楼、图书馆的守卫;校区内的治安、消防、巡逻、交通管理,维护校区内部的正常秩序。

3.2  负责日常的消防安全检查,制定火灾紧急处置预案,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整改;对校区的所有消防设备定期进行检查、包括日常消防设施设备的检查,确保消防系统畅通;有责任预防、制止、处理突发消防事故。维护和保养(每月不少于一次),并做好登记。

3.3  保安队员必须熟悉安全保卫使用的各种机(器)械、消防器材,包括通讯工具的性能和使用。熟悉校区内部的重点及要害部位、易发案部位及复杂场所的情况,统筹安排保安队员的值班、巡逻,积极预防入室盗窃、抢劫和政治、刑事案件和治安事故的发生。

3.4  保安人员必须遵守学院的规章制度,着保安制服上班,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工作,并接受学院保卫处的监督、检查。保安人员须素质良好,取得《广东省保安员资格证》,无违法犯罪记录。进场10天内向保卫处提供保安人员名单及相关资料,按公安派出所要求将保安人员名单资料送派出所备案。除进场向保卫处提供保安人员名单及相关资料每月5日前应向保卫处提供当月保安员名单及相关资料。

3.5 电子监控室必须有保安24小时三班制值班监控。

3.6  因保安队或队员的失职发生刑事、盗窃、火灾等案件造成损失,根据情节轻重对中标人予以罚款或承担刑事责任。

3.7 门卫岗位:

1) 正门口值班在每天6时至24时配置2名保安员必须要在值班室外面站立值班;不得擅自离开岗位,严禁夜晚关窗、关门打瞌睡。

2) 所有车辆出入,必须凭证放行,同时做好登记及车辆停放有序,防止乱停乱放现象,确保各车道畅通;有责任严防破坏、盗窃案件的发生;

3)  本院师生员工凭个人有效证件进入校区;临时工作人员须出示临时出入证;外来联系工作探亲访友或在招待所入住者,凭“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登记后进入校区;

4) 携带大件或贵重物品离开校区的,要认真进行检查,核实后放行,并做好登记。严禁无证和未登记的贵重物品离开校区。

3.8  开门、关门时间:

1  校区正门和东门每天24小时安排保安员值班;

2  在东门值班的保安员要负责东面围墙及运动场的巡视;

3  办公楼、教学部系办公楼、教学楼正门在每晚11时关门,早上7时开门。早上7时至晚上11时必须派保安员在办公楼、教学部系办公楼、教学楼、图书楼、正门值班.

4  寒、暑假期间,要对校区所有的建筑物进行安全、防火检查,并按要求贴上封条。

5)根据学院需要负责对停放在学院内的车辆进行收费,并于下月10日前将上月所收的费用上缴学院, 具体收费办法由学院另行通知.

3.9 若保安人员总数达不到采购人要求,每少一人应扣除一人标准经费,由采购人另行请保安员补充。

 

4 环境清洁工作

4.1  负责学院内管理范围的卫生清扫保洁,保持管理范围的干净、整洁。包括但不限于:地面无垃圾、杂物、污迹、积水;厕所无蝇蛆、淤塞、异味;走廊通道、楼梯及梯间畅通无杂物。每天巡回保洁10小时。

4.2  负责教学楼及多媒体课室所需粉笔、粉刷、的派发工作,负责上课前后抹黑板、课室每日扫地二次及抹桌椅和门窗一次、每周拖地面二次。以上工作需在上课前半小时完成。

4.3  每学期清洗电风扇及抹灯具一次、清洗窗帘布一次(洗衣机由中标单位提供)

4.4  对室内如有配置的设备如:电脑、麦克风、投影机等,每天在保洁后要如数清点,并做好登记和锁好。

4.5 礼堂、会议室 ,每次会议前后全面清洁一次,平时每周拖地、吸尘一次。

4.6 电梯间及不锈钢用品每周打不锈钢油一次;洗手间每日大洗一次冲洗四次。

4.7 定期清洁指示牌、路灯、灯管、楼梯扶手、消防器材、摆设物及装饰品、垃圾桶、围墙内外乱张贴。

4.8每天收集各办公室内垃圾一次,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并送至学院指定地点。

4.9负责院长办公室的清洁和绿化养护。

4.10 垃圾袋、垃圾筐、机械设备、工具及在清洁卫生中所需要的消耗物料由中标单位须负责。

4.11 刮风下雨前关好楼层门窗,防止发生安全事故、防止风雨刮进室内。

4.12 负责学院内水池的清洗保洁工作。

4.13 负责学院内化粪池的清理工作和费用。

4.14 负责学院内排水管道、井的疏通清理工作。保证污水排放畅通无阻。

4.15每周定期与校区后勤管理员交流互通工作情况,并负责卫生宣传品张贴,学生宿舍、办公室消灭“四害”用品派发工作。

 

绿化管理

负责学院内公共地方的园林花卉的管理、养护、补种工作,保持园林花卉生长茂盛,绿化带无生活垃圾、杂物。

5.1 草地管理

1) 保证草地生长良好,整齐美观,四季常绿,杂草率低于 6%

2) 保持草的高度一致;

3) 平均每 3 个月剪草一次、每二个月施肥一次。

5.2 灌木和草本花木管理

1) 春秋两季节重点施肥 23 次,其它时间适当施肥;

2) 杂草率低于6%;

3) 对干枯的灌木和草木花木及时进行补种(苗木由学院提供)。

5.3 乔木管理

1) 春秋两季节重点施肥 12 次,以基肥为主,采用埋施;

2) 台风后迅速做好清理倒树断枝、扶树、清理断枝和落叶等工作;

3) 乔木树干每年粉刷灰水 2 次。

4) 适时进行修剪工作。

5.4 其他

1) 所有植物保持不缺水,雨季做好培土工作,防止积水;

2) 做好病虫害防治工作,原则上每半年对树木进行预防性打药一次,平常一发现有病虫害及时处理;

3) 垃圾、树叶和草屑弃物当天清运干净,绿地无余泥、砖块杂物堆放;

4) 绿化所需的工具、杀虫剂、化肥、石灰等由中标单位负责;

5) 遇大型活动,按学院要求协助购买(费用由学院支付)并摆设花卉;

6 学生宿舍管理

6.1  负责学生宿舍区室外公共区域、公用设施的卫生监督。配合学院有关部门做好学生宿舍内的日常卫生检查和评比。

6.2  负责学生宿舍楼的治安管理,每栋宿舍楼须配有专职门卫宿管员24小时三班制值班,加强对进入学生宿舍人员的检查和登记。

6.3  维护学生宿舍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组织检查作息情况,督促学生按时熄灯。控制外来人员留宿,检查学生晚归、外宿情况,每班巡查所辖宿舍二次以上,并定期(每周至少一次)将检查结果汇总上报学院。

6.4  负责严格执行学生宿舍会客制度,来访客人须经值班室登记后方可进入宿舍,学生宿舍不准留宿外人;男生不得随意进入女生宿舍;女生进入男生宿舍,必须出示学生证并采取登记制度,晚上 10 点以前必须离开男生宿舍。

6.5  负责宿舍的公物管理,建账建卡。

6.6  负责学生宿舍的公物维护维修。

6.7  负责宿舍的用水用电管理。

6.8  负责假期不离校学生的住宿管理。

6.9  严格执行各项学生宿舍管理规章制度,督促学生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定期培训工作人员,明确各类工作人员职责,定期考核各类工作人员工作状况。

6.10负责安排学生入住及离校时宿舍锁匙的发放回收和管理以及室内的卫生清理工作,做好桌椅及配套家具的交接。

6.11 每天晚上必须对学生宿舍进行巡查,对损坏宿舍设备设施的情况和发现学生在宿舍内乱拉电线、违规使用电器等违反学生宿舍管理制度的,要及时制止并报学院有关部门。

6.12 协同学生处、保卫处、后勤处定时对学生宿舍进行巡查。

6.13定期(每月至少一次)召开与各系,学生代表参加的,有关物业公司宿舍服务与管理的意见征求会。并且有计划,有措施,有组织的开展。

 

五、物业管理项目说明

中标单位人员管理及责任

1.1 各分项服务及整体服务配备人员不少于72人。其中:保安:28人;清洁卫生:19人;绿化:3人;课室管理员:1人;宿舍管理:10人;维修人员:7人;管理员:2人;机动人员:2人。

1.2  学院对岗位设置、人员选用与日常管理具有监督权和协调权。中标单位必须保证派驻学院工作人员的稳定性,如有工作人员调离,需书面通知学院相关负责人。

1.3  中标单位对所录用人员要严格政审,保证录用人员没有劳动教养和刑事犯罪记录、健康状况良好、无精神病史,保卫人员学历须至少初中毕业,退役军人优先,宿舍管理员学历须至少高中毕业。

1.4  中标单位的工作人员须符合广州市政府用工标准要求,全部人员必须购买相应的劳动保险(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需要持有上岗证上岗的工种须全部持证上岗证。

1.5  中标单位负责属下员工的职业道德教育、业务知识培训工作;定期接受学院关于服务工作满意度的测评。若测不满意,学院保留提出更换服务人员的权力。

1.6  中标单位各类工作人员按岗位要求统一着装,言行规范(会使用普通话),注意仪容,公众形象。一些公众岗位录用人员相貌、体形、身高要有规定。

1.7  中标单位工作人员须遵守学院相关规章制度规定,如有违反或损害学院利益的,学院有拒绝中标单位违规工作人员在此工作的权利。

1.8 中标单位需负责各工作人员的制服、警具、劳动工具等。

1.9 中标单位在管理服务期内由于中标单位责任造成学生、教师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由中标单位负全责。

1.10 中标单位的工作人员在校内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的,所造成一切后果及损失,由中标单位负全部责任。

1.11 不允许转包或分包项目内容,不能转移中标单位的承包责任;不得对校内的设施及布置作变更。

1.12现场服务管理的组织机构必须完整,组织机构总人数必须满足学院需求。

1.13由于中标单位派驻学院的工作人员不尽职守的,必须在接到用户书面通知后2天内更换人员。

1.14中标人要建立资料的收集、分类整理、归档管理制度。在日常管理中要建立交接班、项目故障与维修、保养等登记制度。

1.15中标人必须接受学院检查,并立即提供所有值班巡查记录。

 

2中标单位免责范围

2.1中标单位对运动场及体育馆不拥有经营权。

 

3中标单位其他工作任务

3.1负责学院、各部系活动时灯饰、标语、横额及宣传单张的挂设张贴。

3.2根据学院需要负责校内物品的搬移。

3.3 遇学院在南校区举办大型活动或会议时,根据学院的具体要求,中标单位需派人协助活动场地和会议场所的布置,以及会后的清场工作。

3.4 中标单位须派人参加校区有关的综合协调会议,根据工作职责范围,执行会议的有关决定。

3.5校区在综合协调管理方面需中标单位协助和参与的,要积极配合支持。

3.6中标单位须经常与校区办沟通,相互反馈有关信息。召开有关的工作会议,研究分析校区情况,制定工作方案。

3.7 认真协助、参与校区的管理,确保校区的安全稳定。

3.8 遇特殊情况(加班、接待等)中标单位工作人员有义务协助学院进行各项工作。

3.9中标人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有责任向学院提供合理化建议,以提高管理效率和管理质量。

 

4  学院配合的工作

4.1 学院提供给中标人约440平方米的办公、住宿用房,租金为3/平方米月,合计1320元,所发生的水电费由中标单位按月支付。

4.2 绿化、花卉养护、花卉种植水、电费用由学院负责,但中标单位须节约。

4.3 对干枯的灌木和草木花木进行补种的苗木由学院提供。

4.4 单项维修人工费用在200元以下由中标单位负责维修,200 元以上的,中标单位须列维修清单及维修计划给学院审核,由学院决定由中标单位或其他单位负责维修,其费用由学院负责。

 

5 根据学院通知要求布置的临时性、突击性保安、清洁等服务任务,中标人应无条件接受并增派人员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发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自行在投标报价时考虑,中标人自行消化,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服务费。投标人在报价中可按总费用的58%列支不可预见费用,该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各项费用开支:突发事件处理、领导视察、学院大型活动、专题活动等及其他非正常性突击任务增派保安、清洁工和增加设备等(无论投标报价中是否列明或计算此项费用,招标人均视为投标人已计入此费用,而将不另行支付费用)。

 

6 学院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后将协商制定本项目实施的评分标准,主要是学院对中标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工作质量及服务态度的评价;并将此评分标准列为合同附件一部分。

 

六、物业管理质量指标要求

参照国家及省、市对物业管理的质量指标的有关规定,具体按全国物业管理示范小区标准及评分细则,结合中标人自身的管理服务水平,中标人要具体承诺物业管理各项目要达到的指标,包括但不限于绿化及时完好率;清洁保洁率;雨水井、污水井完好率;排水管、明暗沟完好率;治安案件发生率;火灾发生率;车辆被盗率;道路、停车场、路灯使用完好率;房屋及配套设施、公用设施完好率;设备完好率;维修及时率;维修合格率;用户投诉率;投诉处理率;物业招标人对物业管理的满意率等。

中标人为完成承诺指标采取的措施。指标如下:

1、综合满意率:

行政部门 :95%

学生宿舍 :90%

2、维修及时率:95%

维修满意率:95%

3、投诉处理及时率:100%

投诉处理满意率:98%

4、责任治安事故:  0

责任消防事故:  0

 

七、物业管理期限及管理服务费支付办法

本项目委托管理期为三年,以总承包的方式进行。中标单位与学院签订合同时,须向学院交纳人民币10万元(¥100,000.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三年合同期满后中标单位没有违约行为,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满后2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 中标人须接受学院指定的监督机构的检查监督,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工作量、质量、安全等日常检查、监督或评比工作。除招标人指定的监督机构外,招标人也可自行组织对中标人的服务质量、水平、安全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3 采购人在每月二十五日前以支票(转帐)支付中标人的物业管理费。中标人收款的同时交给采购人合法的完税发票。

 

 

八、其他有关资料

 

附件一:物业构成细目

序号

名称

主要用途

建筑面积(平方米)

层数(层)

1

10号楼

教室、教学办公

16300

9

2

1A

学生宿舍

4577

6

3

1B

学生宿舍

570

3

4

2号楼

学生宿舍

919

6

5

3号楼

学生宿舍

3900

5

6

实验室、行政办公楼

实验室、行政办公

21395

6

7

体育馆

活动

2200

3

8

正门值班室

行政办公、值班

788

-

9

东门

值班

468

-

10

各类校道、围墙

校道、围墙

7,522.25

-

11

花圃工作间

花圃工作间

106

-

12

女生楼

学生宿舍

4200

7

13

配电房

配电房

525

2

14

5号楼礼堂

礼堂

2,238.5

1

15

第二实验楼

教学

3,860

 

16

4号楼

学生宿舍

1,628

5

17

图书馆

图书馆

6,975

3

18

学生活动中心

学生活动中心

391

-

19

改建学生宿舍

学生宿舍

570

3

20

总务楼

行政办公、医务所

807

2

21

综合办公楼

行政办公

 

-

22

网球场

网球场

 

-

23

蓝球场

蓝球场

 

-

24

绿地

绿化

8000

-

 

 

附件二:人员配置

 

序号

名称

岗位

人数

备注

1

大门东门

保安

9

 

2

教研楼

保安

2

 

3

行政办公楼

保安

2

 

4

教学楼

保安

3

 

5

监控室

保安

3

 

6

巡逻

保安

4

 

7

领班

保安

3

 

8

顶班

保安

2

 

9

图书楼

保安

2

 

10

学生1号楼

宿管

3

 

11

学生234号楼

宿管()

3

 

12

女生楼

宿管()

3

 

13

顶班

宿管

1

 

14

全院(日班)

维修

4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