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招标信息预告
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广州市水务局的委托,拟就广州城市供水工程专项规划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就采购标准是否具有倾向性、歧视性征集潜在供应商意见,欢迎广大供应商对本项目提出公正、合理的意见。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数量、内容、服务时间要求
(一)项目名称:广州城市供水工程专项规划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GGPC-[2008]212
(三)数量:1项
(四)最高限价:人民币601.6万元
(五)招标项目的内容:广州城市供水工程专项规划(详见附件:广州市供水专项规划工作大纲)。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投标人与采购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
(三)投标人须被列入监督机构公布的备案名单(具备有效的《广州地区勘察设计企业备案表》);
(四)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行业(给水工程)设计甲级、城市规划编制甲级资质证书;
(五)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人(联合体成员)或其中标后选择的合作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行业(给水工程)设计甲级、城市规划编制甲级资质及工程咨询(市政公用工程)甲级资质证书。组成联合体单位不能超过3家;
(六)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给排水高级工程师(教授级)资格。投标人委派的各专业负责人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未实行注册执业制度的专业,须具有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项目主要设计人员不少于10人为给排水专业,其中高级职称人员不少于4人。
(七)投标人有城市给水专项规划(规划面积500Km2以上)的业绩;
(八)投标人有完成规模不少于50万立方米/日的大型给水厂工程设计的业绩;
上述业绩规模是建设部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市政行业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的大型给水、排水工程规模,投标人需附相关合同或投产运行的业主证明资料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九)对投标人在项目所在地的要求:在项目所在地有常驻办事机构及固定场所,办公场所面积不小于300?,且具备本项目相应的出图设备。
三、递交意见时间、地点及须提交的资料:
1、递交时间:2008年6月20日至2008年6月27日(办公时间内)
2、递交地点: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一楼采购部办公室
3、递交的方式:必须以书面形式递交
4、递交意见的内容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最高限价、服务要求等方面的具体意见,并请注明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联系人以及联系方式。
5、本中心对提交的意见恕不答复,对其中公正、合理的意见予以采纳。有关本项目进一步的信息请留意本中心网站公告。
四、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州市水务局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61300525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称: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广州市恒福路242号金丽楼首层(永泰路路口) 邮编:510095
网址: www.gzgp.org
采购项目联系:020-83581634 褚卓慧 传真电话:020-83581722-323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00(周一下午为政治、业务学习时间,不对外办公)
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00八年六月二十日
附件:广州市供水专项规划工作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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