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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招标公告【采购信息预告】消防船采购项目
 2008-07-15 17:09

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信息预告

 

    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广州南沙开发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委托,拟就“消防船采购项目”进行政府采购,现就采购标准是否具有倾向性、歧视性征集供应商意见,欢迎广大供应商对本项目提出公正、合理的意见。

一、采购项目内容:

(一)采购内容:500吨消防船1

(二)最高限价:人民币7260.8万元

(三)采购需求:请在本信息预告内下载采购需求书。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2. 具有乙级(或以上)船舶设计资质;

3. 具有船舶生产许可证;

4. 在广东省内有固定的售后服务点。

 

三、递交意见要求:

1. 递交时间:2008715日至2008722日(办公时间内)

2. 递交地点: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3. 意见形式:供应商可将书面意见按下列地址以传真或邮寄形式向本中心提交(请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4. 本中心对提交的意见恕不答复,对其中公正、合理的意见予以采纳。以上资料不作为质疑依据。有关本项目进一步的信息请留意本中心网站公告。

 

四、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名称: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广州市恒福路242号金丽楼首层(永泰路路口)   邮编:510095

网址: www.gzgp.org

采购项目联系:020-83581486  潘小姐   传真电话:020-83581722334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00(周一下午为政治、业务学习时间,不对外办公)

 

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00八年七月十五日

附:采购中心位置图

 


 



消防船需求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