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修改公告
项目名称: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采购警用装备
项目编号:GGPC-[2008]011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各有关供应商:
我中心就2008年3月5日发布的采购文件内容作如下澄清、修改和补充。
一、更正事项、内容
1.★投标时,投标人必须提供样板1套,包括防弹头盔、防弹背心、防暴头盔、防化服。投标人须在样板上标明品名及投标人名称。中标样板将由采购人封存,作为验货的质量标准之一。
未中标人须在招标结果公告后7天内取回样板,过时不取,样板将由采购中心处理。
此澄清修改文件为《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招标文件》相应条款与本文有不一致之处,以此公告为准。
请供应商将回执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传真或交回本中心,以确认收到本公告。
二、澄清、修改日期:2008年3月21日
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称: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
地址:花都区新华路24号之一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86821990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称: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网址: www.gzgp.org
地点:广州市恒福路242号金丽楼首二层 邮编:510095
项目联系人:83504538 刘伟 传真:(020)83581722-337
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00八年三月二十一日
Fax to: 刘伟 (020)83581722-337
回执
我方已收到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于2008年3月21日发布“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采购警用装备(项目编号: GGPC-[2008]011)”项目的《澄清修改公告》,并同意不改变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单位名称:
单位盖章:
经 办 人:
日 期:2008 年3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