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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6-16 16:32

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答疑会纪要

 

 

项目名称:琶洲安置型新社区乘客电梯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GPC-[2008]071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各有关供应商:

本项目于2008528日召开招标答疑会,现就供应商提出的主要问题作如下答复。

 

一、答疑

1、问:电梯的驱动方式能否改为永磁同步无齿轮?
答:电梯类型改为“无齿轮有机房电梯”,驱动方式改为 “无齿轮传动”。

2、问:在琶洲安置型新社区现场周边1000米范围内设固定报修点能否改为在广州市及海珠区有常设维修保养机构,并在接到保修通知后30分钟内赶到现场?
答:同意,若中标人不能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到达现场处理故障,每次应支付违约金5000元,在质量保证金额度内扣除。

3、问:招标文件规定评分比重能否改为:技术40%、商务20%、价格40%
答:按招标文件不作修改。

4、问:能否删除P16P20提供原产地证明、完税证明?

答:按招标文件不作修改。

5、问:能否在合同中增加确保设备到现场后10天内可进行安装?
答:按招标文件不作修改。.

6、问:招标文件规定“双方验收合格后,中标人负责电梯保管工作”,能否明确双方验收在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验收之前?
答:按招标文件不作修改。

7、问:因招标文件规定已留5%的设备质量保证金,能否删除付款方式安装费第3点审定结算总价的5%作为质量保修金?
答:按招标文件不作修改。

8、问:招标文件规定“主要培训内容为货物的基本结构,主要部件的构造及处理,日常使用操作、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能否改为电梯的操作使用,工作原理、基本结构和功能?
答:主要培训内容改为“货物的基本结构、主要部件的构造,日常使用操作、管理、紧急情况的处理等”。

9、问:招标文件规定“质保期内,乙方须每月免费提供2次定期巡检和保养”,能否改为每季度免费提供一次巡检?
答:按招标文件不作修改。

10.  问:付款方式安装费能否改为:提货前付50%,验收合格后15天内付50%
答:按招标文件不作修改。

11.  问:能否在合同条款内增加所有权条款及仓租条款?
答:按招标文件不作修改。

 

此答疑会纪要为《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招标文件相应条款与本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文件为准。

请供应商于200872日前将回执传真回本中心,以确认收到本文件。

 

二、澄清日期:2008616

三、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名称: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点:广州市恒福路242号金丽楼首二层   邮编:510095

项目联系人:(020)83504538 刘先生      传真:(020)83581722-337

 

 

 

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00八年六月十六日

 

 


 

Fax to: 刘先生83581722-337

 


 

 

回      执

 

    我方已收到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于2008616日发布“琶洲安置型新社区乘客电梯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GGPC-[2008]071)”项目的《答疑会纪要》并同意不改变投标截止时间(200872日)。

 

单位名称(盖章):                   

经 办 人:                  

    期: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