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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部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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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根据招标文件、询价文件和竞争性谈判文件确定的内容编制评标文件及准备开标、评标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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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组织成立评标委员会或询价小组、谈判小组,负责专家抽取的各项联系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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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派人列席招标文件、询价文件和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答疑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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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接受供应商递交合格的投标文件或报价文件、谈判文件,组织开标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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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组织评标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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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根据评委会或询价小组、谈判小组的推荐意见,用户书面确认项目中标供应商或成交供应商,将评标结果、询价结果和谈判结果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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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将评标结果通知信息部进行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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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发出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同时将结果通知采购人及所有未中标或未成交的供应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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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督促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或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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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收集中标供应商、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一式两份),核对其内容是否与招标文件、询价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及投标文件、报价文件确定的事项相符,并将一份合同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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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通知办公室财务退回投标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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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根据开标、评标资料写出招标工作小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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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接收审核部转交的有关质疑和答复的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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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收集整理项目所有资料并移交归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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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协调处理采购过程中的有关问题,办理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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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83581759、83581604、83581706、835816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