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采购部职责 |
|
1、 |
接受采购人的委托,签订委托代理协议; |
|
2、 |
根据采购需求分类立项,依法确定采购方式:以公开招标为主要采购方式,若采用非公开招标方式,而采购金额达到公开招标标准的,由采购人在委托前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公开招标标准以下的,按具体规定执行; |
|
3、 |
编制公开招标、邀请招标、询价、竞争性谈判文件,经采购人确定并报主管领导审批; |
|
4、 |
招标文件、询价文件、谈判文件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
|
5、 |
拟订招标公告并交信息部对外发布,或发出邀请招标项目的投标邀请函、询价邀请函、竞争性谈判邀请函;发放招标文件、询价文件和竞争性谈判文件,并转交招标部以备编制评标文件; |
|
6、 |
负责招标文件、询价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答疑,通知采购人和政府采购有关监管部门各招标项目开标、评标时间; |
|
7、 |
投标、询价、谈判截止前一天,将领取文件的供应商名单通知办公室财务,将项目资料转交招标部; |
|
8、 |
协调处理采购过程中的有关问题,办理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
|
联系电话:83581205、83495097、83581646、83581634、8358164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