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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4-07-28 09:53
 

邀请招标采购操作规程

1.

接收采购人提交的《政府采购清单》及详细的采购需求资料,双方签订政府采购委托协议,所需时间1个工作日;

2.

编制招标文件:根据采购人提供的采购需求资料和有关规范,制作《招标文件》交采购人审核,所需时间视采购项目复杂程度而定,一般37个工作日;

3.

采购人确认《招标文件》;

4.

发出招标邀请:向采购人提供的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发出投标邀请函和《招标文件》;

5.

勘探答疑:根据项目要求,组织采购项目的现场勘探、答疑工作;

6.

抽取专家:通知并会同采购人于项目开标前一个工作日到市财政局抽取专家;

7.

开标、评标:招标文件发出20天后组织开标、评标会议,评标工作在开标后13个工作日内完成。按规定通知采购人代表,邀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参加或列席开标、评标会议;

8.

定标:根据评标委员会的推荐意见,将评标结果交采购人依法确认;或依委托协议由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9.

发出招标结果通知:向采购人及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向未中标人发出《招标结果通知书》;

10.

合同签订及备案:督促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接收采购人或中标供应商交来的合同副本;

11.

退还投标保证金:按照《招标文件》的有关约定,在规定时间内退还投标保证金;

12.

文件归档:编写招标工作小结,将采购活动的相关资料归档,妥善保存十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