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 年度公务用车采购流程须知
采购单位委托我中心进行公务用车协议采购时,须同时提交如下资料: 1、政府采购项目清单(原件):请在广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网(www.gzg2b.gov.cn)填写、打印并加盖公章。 2、广州市小汽车定编证(复印件)。 3、公务用车协议采购明细表(原件):由采购单位按照需求在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www.gzgp.org)上填写,打印并盖章后,连同其他资料一起送交采购中心。
注: 1、一次采购汽车超过10台,或者不在协议供货范围内的汽车采购,将通过其他采购方式(公开招标、询价采购等)定期进行招标。 2、公务用车协议采购业务联系: 任小姐:电话83581759、传真83581722-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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